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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中签证指南系列:F-1签证地点
发布时间:2015-07-03 来源:美国留学
  F1签证是拒签率较高的签证种类,被拒签的话,您会收到了以下内容的一封信: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规定:
每位外国人在申请入境时,必须能使领事官员确信其具有非移民资格,否则将规定视为移民。要符合非移民签证的条件,必须满足 《美国移民和国籍法》中第214条(b)款的要求,否则,将被依法拒签。214条(b)款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申请人应在美国境外有不想放弃的住所。申请人可通过出示自己在美国境外有赴美国短暂停留后必须回国的约束力来证明这个住所的存在。依据美国法律,每个申请人都必须做出证明。
什么是牢固的“约束力”?
牢固的“约束力”因国家、城市和个人情况的不同而不同。“约束力”是指迫使您在祖国或某地居住的各种关系,由于年轻的留学生无法建立更多的社会关系,签证官会审查留学生赴美的确切意图、家庭情况及其在国内长期发展计划和前景。
签证地点:
美国驻华使馆要求签证地点的选择应首选“签证前半年或半年以上申请者学习/长期居住”的辖区进行签证!不同省份可到对应领事馆签证处申请签证。
北京领区: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内蒙、湖北、湖南、江西
沈阳领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广州领区:广东、广西、海南、福建
上海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
成都领区:云南、贵州、四川、西藏、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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